中心城区将增3万余张养老床位
未来的昆明发展将怎样满足老年人养老的需求?昨天,昆明市民政局公示了《昆明城市老年人设施专项规划(2009—2020)》。到2020年,昆明市将形成以“家庭养老为基础、社区服务为依托、机构养老为补充、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协调发展,多种养老方式相互补充,各类社会建设力量相协助”的老年人设施体系。
近期目标:2015年,约92%为家庭养老,约5%为社区居家养老,约3%为机构养老。
远期目标:2020年,约85%为家庭养老,约10%为社区居家养老,约5%为机构养老。
设施建设:居家养老综合中心按城市居住人口5万人/处的标准进行设置,每处建筑面积不低于1500平方米。日间照料中心(托老所)按城市居住人口2.5万人/处的标准进行设置,每处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。近期目标为按城市居住人口1万人/60床的标准设置机构养老设施床位;远期目标为按城市居住人口1万人/100床的标准设置机构养老设施床位。其中,基本保障型机构养老设施床位占总量的约5%,生活护理型机构养老设施床位占总量的约45%;自助公寓型机构养老设施床位占总量的约50%。
新增养老设施规划在二环外
规划提出,五华、盘龙、官渡、西山、呈贡每区至少设置有一所市(区)级的老年大学。安宁市、东川区以及晋宁、富民、嵩明、宜良、石林、寻甸、禄劝七个县的县城至少各设置有一所老年大学(学校)。
五华、盘龙、官渡、西山、呈贡每区至少设置一处市(区)级老年活动中心,居住区、小区按《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》要求设置老年活动中心。安宁市、东川区以及晋宁、富民、嵩明、宜良、石林、寻甸、禄劝七个县的县城至少各设置有一处老年活动中心。
二环内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和老年活动设施的建设,新增机构养老设施规划在二环及三环外的近郊区。基本保障型机构养老设施结合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统筹布局;生活护理型机构养老设施结合医疗卫生设施、城市分区规划布局;自助公寓型机构养老设施布局于城郊结合区域,环境、交通良好的地段。
主要小城镇应设有托老所
规划期内新增区级居家养老综合服务中心5处,平均每处用地面积不低于7.5亩;社区居家养老综合服务中心45处。宁市、东川区以及晋宁、富民、嵩明、宜良、石林、寻甸、禄劝七个县的县城应至少各设置有一处居家养老综合服务中心;远期目标中各主要的小城镇、中心城镇均应设置有居家养老综合服务中心。
规划期内规划设置日间照料中心(托老所)75处。近期目标为安宁市、东川区以及晋宁、富民、嵩明、宜良、石林、寻甸、禄劝七个县的县城应至少各设置有一处日间照料中心;远期目标为各主要的小城镇、中心城镇均应设置有日间照料中心。
近期重点改造市(区)级老年福利院;远期重点改造居住区(镇)级、小区级的敬老院。中心城区新增市级老年护理院和市级养老院各2处,每处用地面积均不应低于72亩;区级养老院4处,每处用地面积均不应低于45亩;示范型老年公寓8处,平均每处用地面积不应低于45亩;其他新增老年人设施78处。规划期共新增94处,共净增31300张床位。规划期安宁市、东川区以及晋宁、富民、嵩明、宜良、石林、寻甸、禄劝七个县共新增50处老年人设施,共净增9250张床位。
■细化
呈贡新区新增的1处区级老年大学,可结合呈贡大学城教学区共同设置,用地面积不应低于5亩。安宁、东川及七个县城镇对现有老年大学(学校)进行升级改造,提高服务覆盖率和服务质量。将老年大学(学校)的规划建设纳入城镇公共设施配套规划中。
官渡区、五华区、呈贡新区规划期各新增1处区级老年活动中心,用地面积不应低于5亩。安宁、东川及七个县城镇对现有老年活动中心进行升级改造,提高服务覆盖率和服务质量。将老年活动中心的规划建设纳入城镇公共设施配套规划和新建、改建居住区(小区)规划中。